《1986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zhí)行法》通常被稱為《加州第65號提案》,由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地方檢察官、律師或代表公共利益的個體執(zhí)行法案?!都又莸?5號提案》要求,執(zhí)法機關應向違反該法案的主體發(fā)出即將采取行動的通報。該通報必須在采取行動前不少于60天發(fā)送給當事人,因此,該通報通常被稱為“60天違規(guī)通知”。
2023 年 7月,《加州第65號提案》共發(fā)出 505份 “60天違規(guī)通知”。其中大多數通知是關于鉛(41%),鄰苯二甲酸酯的通知占19%,其他化學物質的通知占40%。
針對箱包類產品有 32份關于鄰苯二甲酸酯的通知,1份關于六價鉻的通知和1份關于鉛的通知。有外部裝飾的玻璃和陶瓷產品有20份關于鉛的通知。鞋類產品有3份關于鄰苯二甲酸酯的通知和2份關于六價鉻的通知。寵物產品有1份關于鉛的通知。包裝有15份關于鄰苯二甲酸酯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有4份關于雙酚A (BPA)的通知,針對主要由聚酯制成并含有氨綸或其他品牌彈性纖維的運動胸罩、運動衫、運動打底褲,以及相關配件。
美容和個人護理產品有 23份關于其它化學物質的通知,如二氧化鈦、苯和二乙醇胺。
用于運動和娛樂活動的皮革手套,以及服飾,箱包,鞋類,個人配件如皮帶和護照保護套有14份關于六價鉻的通知。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