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歐委會發(fā)布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反補貼日落復審和期中復審調查結果的披露文件,擬繼續(xù)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反傾銷反補貼措施。
2015年12月5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公告稱,對原產于或自中國轉口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期中復審立案調查,同時發(fā)起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涉案產品在歐盟合并關稅編碼ex85013100、ex85013200、ex85013300、ex85013400、ex85016120、ex85016180、ex85016200、ex85016300、ex85016400、ex85414090下。本案的調查期為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2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