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6日,馬來西亞工業(yè)標準研究院(SIRIM)宣布對不與通信和多媒體產品一起銷售的適配器實施聲明函要求。
該聲明函要求要點如下:
(1)主題:提交型式認證申請時上傳委托人聲明函的新要求;
(2)適用范圍:不與通訊、多媒體產品配套銷售的適配器;
(3)申報書內容為:
標題:不與待認證的通信和多媒體產品一起銷售的適配器聲明
需要申報的必要信息包括:
(a)不帶適配器銷售產品本身的型號、名稱、品牌;
(b)上述產品兼容適配器的型號名稱;
(c)證書持有人有義務從能源委員會(Suruhanjaya Tenaga)獲得批準證書(CoA),并在適配器上貼上SIRIM ST標簽。
(4)生效日期: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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