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產業(yè)損害肯定性終裁,裁定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yè)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可能繼續(xù)或再度發(fā)生。基于上述肯定性產業(yè)損害終裁,本案現行反傾銷措施繼續(xù)有效。在該項裁決中,5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委員均投肯定票。
2007年9月12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8年8月11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作出反傾銷終裁。2013年9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啟動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4年2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2019年12月2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啟動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0年3月20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作出反傾銷第二次快速日落復審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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